为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津政办规〔2023〕4号),加快建设制造强市,规范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严格实施零基预算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19〕45号)等国家和我市有关文件要求及预算管理相关规定,我局起草了《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附件)。本办法涵盖了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和政策实施细则的相关内容。
现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15日。
欢迎各界人士和相关部门、单位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宝贵意见,通过邮件反馈我局(xuke@tj.gov.cn),并请附联系人与联系方式以便沟通,单位反馈请加盖公章发送扫描件。
附件: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https://gyxxh.tj.gov.cn/ZWXX5652/TZGG644/2023n/202308/W02023082362264533715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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