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资委消息,近日,国资委印发《关于推进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全面融入中央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严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并加快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全面推进风电、太阳能发电大规模、高质量发展,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探索深化海洋能、地热能等开发利用。
《指导意见》提出了中央企业碳达峰、碳中和的明确目标。到2025年,中央企业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取得明显进展,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取得积极进展;中央企业万元产值综合能耗比2020年下降15%,万元产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比重达到50%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营收比重不低于30%,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到2030年,中央企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显著成效,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重点行业企业能源利用效率接近世界一流企业先进水平,绿色低碳技术取得重大突破,绿色低碳产业规模与比重明显提升,中央企业万元产值综合能耗大幅下降,万元产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中央企业二氧化碳排放量整体达到峰值并实现稳中有降,有条件的中央企业力争碳排放率先达峰。
到2060年,中央企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产业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全面建立,能源利用效率达到世界一流企业先进水平,形成绿色低碳核心竞争优势,为国家顺利实现碳中和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指导意见》指出,要强化国有资本绿色低碳布局。服务国家绿色低碳发展战略,把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到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有利于国家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国有资本存量结构,加快清理处置不符合绿色低碳标准要求的资产和企业,深入推进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优化国有资本增量投向,加大绿色低碳投资,充分发挥投资引导作用,推动国有资本增量向绿色低碳和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
《指导意见》明确,中央企业要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严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坚决关停不符合有关政策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同时,要加快推进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推进煤炭消费转型升级,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加快推动非化石能源发展,优化非化石能源发展布局,不断提高非化石能源业务占比。全面推进风电、太阳能发电大规模、高质量发展,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探索深化海洋能、地热能等开发利用。
《指导意见》提出,积极发展绿色金融,有序推进绿色低碳金融产品和服务开发,拓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业务范围,积极探索碳排放权抵押贷款等绿色信贷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产业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发起设立低碳基金,推动绿色低碳产业项目落实。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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